合作專案申請流程
01 合作專案申請註冊
申請合作方應上傳下列文件,向本院提案申請註冊:
- 填寫智慧醫療產學合作專案註冊表
- 上傳提案構想簡述簡報
本院於受理申請合作方提交之上列文件後,將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提送產學合作審查員會審查。
相關註冊事宜,如有疑義,敬請洽詢周文凱專案經理(06-2353535#4945)。
02 初步溝通及保密契約
本院於受理申請合作方提案之註冊申請後,為了解申請合作方之構想,得邀請申請合作方開會溝通,以進行可行性評估。
為就會議中所提供之機密資訊保密,應先簽署「保密協議書」。
非經申請合作方簽訂「保密協議書」,本院不得揭露本院之機密資訊予申請合作方。
03 契約文件準備
經產學合作審查員會審查推薦,並經院長核定者:
- 本院與申請合作方雙方就初步合作意願可先簽署「產學合作備忘錄」,並繼續就合作細節討論定案產出「產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書」後,簽署「產學合作契約書」。
- 但如雙方可短期協商經費/時程/預期成果/專利歸屬及衍生利益等事項,並合意產出「產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書」者,雙方可直接簽署「產學合作契約書」。
- 「產學合作契約書」應依合作方式及智慧財產權歸屬態樣,選擇適用之本院範本。
- 本院參與人員另需簽署「產學合作利益衝突揭露書」。
04 議約流程
「保密協議書」及「產學合作契約書」議約時:
- 由本院法務依雙方協商結果於本院合約範本填入必要資訊後,請申請合作方法務審閱。
- 如申請合作方法務有修改意見,請其以WORD追蹤修訂方式進行修改,再提供予本院法務審閱及確認
- 如申請合作方欲使用其版本時,應提供電子檔供本院法務審閱及確認。
- 經雙方確認合約內容無誤後,辦理用印簽約。
- 申請合作方用印程序完成後,再寄交本院用印,本所將於用印程序完成後,提供用印本乙份供申請合作方存執。
05 合作計畫執行
- 雙方依「產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書」規定時程執行,並得召開會議進行討論
- 得經雙方同意後舉辦成果展示/發表。
06 合作案相關文件